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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10 12:24:55

江苏省各网站主办者: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要求,江苏省各接入服务单位正对所接入用户开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所有新开办网站的用户需在接入服务单位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后方可由接入服务单位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信息。对已经备案并取得备案号但未履行过当面核验的网站主办者,请网站负责人在93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各自接入服务单位完成备案信息的当面核验(本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接入服务单位电话可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网站http://jscainfo.miitbeian.gov.cn公告栏上获取)。

    1、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网站负责人必须为其本人,携带证件为: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携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携带护照原件。

    2、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的,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其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还需要携带: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携带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携带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3、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域名注册证书原件。

5、若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需携带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也将定期对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进行电话抽查和回访。对未按要求履行真实性核验、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备案信息将依法作出注销备案、关闭网站的处理。

    请广大用户予以支持和配合,特此感谢!

                            OO年七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